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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的6大风险点

股权转让的运作方式大家一定都知道,那么股权转让的风险你了解多少呢? 下面泰奉小编总结了股权转让的六大风险,一起来看看吧。

1、注册资本缴纳0元,股东还需缴纳0元转换税金

有人对此表示怀疑。 按照规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我的股份转换收入是0元,财产原值也是0元,所以我不需要缴纳个税。

错误的! 如果权益对应的净资产份额大于0,则0元折算也需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对股权转让收入进行核查。

2、转让合同解除并收回股权,已缴纳的个人税不予退还

股权转让不是儿戏,纳税人要正确评估,如果转让不合适,要及时止损。

3、股权转让完成后,即使没有收到转让款,也要缴纳税款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只要股权转让完成,即使没有收到转让款,也必须缴纳个税,不仅是转让时 收到钱。

4、个人转让股份过程中收到的违约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函[2006]866号,股权转让后,受让方因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按照从 财产转让

5、个人投资股权也要缴纳个税

根据财税[2015]41号,个人对非货币性资产的投资属于个人转移与投资同时发生。 转让个人非货币性资产的收入,依法按照财产转让收入项目计算支付。

6、股东出资按股权转让支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因提取资金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资金,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按所得计算缴纳。 财产转让。 当然,如果取得的金额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则视为股权转让收益较低,税务机关有权批准征收。

 以上是泰奉集团工商登记小编分享的股权转让的6大风险点的具体内容。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工商财税的信息,欢迎您拨打泰奉集团咨询热线4001025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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