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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微信、支付宝收款处理不好,也会被税务稽查呦。

国家对企业通过个人账户收款进行避税的做法监管越来越严,不少心存侥幸偷税的企业因此也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但仍有企业老板不能做到“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再次动起了歪脑筋“既然个人账户监管非常严格,那我通过微信和支付宝收款,然后不纳入企业收入,用这种方法实现避税这总没问题了吧”。

在这里小编只能说,无知者无畏啊,早在央行发布的银发〔2018125号文件中提到,非银行支付机构也需要提交大额交易报告,也就是说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大额交易也会被稽查到!并且,即使是正规经营的企业,使用微信支付宝收款,都是存在下列的风险隐患的。

一、增值税的风险

1、造成三流不一致的风险:

三流不一致就是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不统一。因为税局查发票的时候要看证据链条,比对银行账户的资金流,货物的流向与发票上是否一致,以此来判断交易是否真实。现在还会加上合同流,也就是要求四流一致。四流不一致的发票很可能被认定为虚开发票。

2、无法作为进项抵扣的风险:

通过微信转账支付款项,可能导致款项账面不透明,业务交易资金流不清晰。因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信息需要填列齐全,通过微信交易,对方无法准确填写发票上的银行账号信息,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而导致无法进行进项抵扣,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加。

3、未能及时申报收入的风险:

通过微信转账收取的增值税销售款时,容易和个人消费记录混淆,导致部分微信收款收入未申报增值税,存在偷漏税的风险。

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收取货款,即使收取的款项都已申报纳税,还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少报或隐瞒收入的风险。

2、通过微信转账支付款项或者给员工发工资,可能导致无法取得合法的凭证以列支成本,导致所支付的相关款项无法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税前扣除。

三、企业内部管理风险

企业如果经常性地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业务款项,而不通过对公账户进行交易,可能导致企业内部财务混乱,公司资金无法受到监管,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四、股东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风险 

用个人微信、支付宝长期收取款项,会导致公私财产不分,如果企业出现资不抵债,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企业一旦被查实利用个人微信、支付宝收取款项来隐匿收入,补税、缴纳滞纳金及罚款事小,企业负责人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泰奉集团温馨提示:企业在生产经营交易活动过程中,采用对公账户结算,最大限度降低税收风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工商财税的信息,欢迎您拨打泰奉集团咨询热线4001025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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