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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天津市非公司企业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材料?泰奉集团致力于为创业者提供公司注册、财税、知识产权等一站式创业管家服务。接下来,就让我们和泰奉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天津市非公司企业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天津市非公司企业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一、提交基础材料。

1.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有关填写要求的详情,请参阅申请表格的附注;本市实行市场主体登记和告知承诺制,按照承诺制,一并出具承诺书。

2.修改企业章程的原决定或决议。

由出资人(主管部门)签署,涉及企业章程修改的变更登记事项应提交。

3.修改后的章程原件或章程修正案。

由出资人(主管部门)签署,涉及企业章程修改的变更登记事项应提交。

4.批准文件(许可证)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批的变更。

5.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以纸质形式取得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住所需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文件复印件

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自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其他信息请参考《市场主体登记通用指南》。

天津市非公司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以下材料

1.原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原件。

2.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文件原件;

3.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一个人自然更名后,如果其身份证号码与更名前相同,则无需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只需提交新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天津市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经营范围需提供以下材料

1.批准文件(许可证)复印件

申请登记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的复印件。

五、天津市非公司企业法人出资人(主管部门)变更还需要

1.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原投资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执照)复印件。投资方(主管部门)变更后,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受让方的批准文件(许可证)。

2.转让协议的副本

企业原出资人(主管部门)与变更后的出资人(主管部门)签订的转让协议(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同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不提交转让)。

3.变更后投资者(主管部门)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

六、天津市非公司企业法人出资人(主管部门)名称变更

1.主要资质文件复印件。更名后投资者(主管部门)新的资格证明文件。

2.更名文件的复印件。出资人名称变更证明(主管部门)

以上是泰奉集团工商登记小编分享的天津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需要什么材料”的具体内容。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工商财税的信息,可收藏本网站,我们会定期更新相关信息内容,如果您有注册公司的需求,可拨打泰奉集团咨询热线4001025199,期待您的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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