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025-199

首页 >> 新闻中心 >>代理记账 >> 通通取消!工会经费大变,即日起执行!
详细内容

通通取消!工会经费大变,即日起执行!

工会经费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每个企业多多少少都会涉及到:

1、成立工会的企业,按工资总额的2%缴纳工会经费。

2、未成立工会的企业,按工资总额的2%缴纳工会建会筹备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工会的经费和财产”第四十二条“工会经费的来源”第二款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七条规定: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

也就说,无论你有没有成立工会,都需要按工资总额的2%缴纳工会建会筹备金或工会经费。

但近期,辽宁省发布《关于建会筹备金收缴范围调整的通知》:通知中提到,对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通通取消费种认定,缴费人不需要再申报缴纳工会经费。

此次通知,也得到辽宁省朋友验证,今年5月起,现公司应该申报的工会建会筹备金已经取消了,也就是说,未建立工会的企业,不再缴纳工会筹备金了。无独有偶,青岛等地也收到类似通知:未建立工会的单位暂不缴纳工会经费。

文件中明确:自上级工会批准筹建工会的次月,筹建单位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拨缴建会筹备金。

但,实务中,各地执行政策中存在差异,有很多来自河南、四川、河北等朋友反馈,现未建立工会,仍在征收工会建会筹备金或工会经费,所以,具体还需以当地政策为准。

以上是泰奉集团工商登记小编分享的“工会经费又出新规”的具体内容。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业务变更流程的信息,欢迎您拨打泰奉集团咨询热线4001025199。


本站已支持IPv6 技术支持: 网站支持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