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025-199

首页 >> 新闻中心 >>资质代办 >> 天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如何办理? 看着一篇就够了,你要的全都有。
详细内容

天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如何办理? 看着一篇就够了,你要的全都有。

根据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通告》,小编就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相关事项为大家做出解读。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主体

1、天津市内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含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不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活动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2、天津市内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但已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在许可证到期后仍要继续经营的,应当先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再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在哪办理?

1、在设立企业的同时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申请人,应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区级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窗口申请;

2、无需办理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个体户,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时,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所申请。

三、如何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首次备案?

1、线上办理

(1)新开办市场主体的备案。

新开办的市场主体,可以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一并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申请人可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tj.gov.cn)主题业务的“市场主体一网通办”,一并填报备案需采集的信息;个体工商户还可以通过移动端“津心办APP”-市市场监管委旗舰店-“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一并填报备案需采集的信息。完成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备案信息填报后,相关信息将自动推送至“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完成备案。

(2)已登记注册市场主体的备案。

已经取得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应当在销售活动开展前完成备案。涉及“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相关经营范围变更的,可通过“市场主体一网通办”办理变更登记时,一并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无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的,可通过“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http://spxk.scjg.tj.gov.cn)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模块,提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单独办理备案。

2、线下办理

申请人不方便通过线上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可以直接到线下窗口领取并填写《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相关信息录入“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完成备案。

四、完成备案后,备案信息如何查询?

食品经营者完成备案后,可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企业服务平台(http://spxk.scjg.tj.gov.cn)“公众查询”栏目查询备案信息。食品经营者可从备案部门获取纸质备案信息采集表,不再发放任何纸质证明文件。线上办理的可以在线查询,并下载打印备案信息采集表。

五、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后,备案信息发生了变化怎么办?

已办理备案的经营者,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模块或线下窗口,提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变更表》进行备案信息变更。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注销原备案后,重新办理备案。

六、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后,不再经营的怎么办?

已办理备案的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活动的,应当自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备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注销。经营者可通过“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模块或线下窗口,提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注销表》办理备案注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取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或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通过系统间数据推送和信息共享,自动完成备案注销。存在其他应当注销而未注销情形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依据职权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以上是泰奉集团工商登记小编分享的“天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如何办理”的具体内容。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业务变更流程的信息,欢迎您拨打泰奉集团咨询热线4001025199。


本站已支持IPv6 技术支持: 网站支持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