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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二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报表怎么填?

最近有客户问我:我公司属于按季申报的小规模公司,第二季度预计销售货物收入70万元,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那我司第二季度应当如何申报呢?下面跟随小编来了解一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的,免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它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公司二季度合计销售额70万元,已超过45万元,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享受免征增税政策的全部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请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它免税销售额”栏次。同时在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准确选择减免项目——“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销售额免征增值税”,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01045308”,填写对应免税销售额等项目。


以上是泰奉集团工商登记小编分享的“小规模公司纳税申报”的具体内容。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工商财税的相关知识,欢迎您拨打泰奉集团咨询热线4001025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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